满一年不到两年的赔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但不到两年,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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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满一年不到两年的赔偿金计算,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金的概念。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工作满一年不到两年,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而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辞退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工作满一年不到两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所以,满一年不到两年的赔偿金,要根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来确定是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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