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虚假宣传如何赔偿?
我买东西时遇到商家虚假宣传,他们介绍的商品功能和实际收到的完全不一样。我想知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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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虚假宣传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虚假宣传的概念。虚假宣传指的是经营者通过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会误导消费者,使其基于错误的信息做出购买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的欺诈行为就包含了虚假宣传。也就是说,如果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一般是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举个例子,如果你购买了一件价值200元的商品,商家对该商品进行了虚假宣传,那么你可以要求商家增加赔偿你600元(200元的三倍)。要是商品价值比较低,比如只花了100元购买,三倍赔偿才300元,按照法律规定,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要按五百元赔偿。 此外,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这是在更严重情况下的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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