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我是一名小时工,最近被用工单位辞退了。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小时工的情况,被辞退后到底有没有补偿。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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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在法律上一般指的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比较大,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随时终止用工,并且用人单位不需要因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在实际情况中,所谓的“小时工”并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比如工作时间超过了上述法律规定的限制,实际上形成了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就可能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来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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