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强拆是怎么赔偿的?
我家房子被认定成违法建筑给强拆了,我觉得赔偿不太合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违法建筑强拆到底是怎么赔偿的,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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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它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般情况下,违法建筑被合法强拆时,通常是不予补偿的。因为违法建筑本身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但如果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强拆,造成了建筑内合法财产的损失,那么行政机关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所以,当因违法强拆导致建筑内的家具、电器等合法财产受到损坏时,被拆迁人有权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遇到违法强拆的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赔偿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财产损失的清单、现场照片、视频等,以便更好地主张自己的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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