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被强拆,有赔偿吗?
我家房子被认定为违建,最近相关部门说要进行强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像这种违建房被强拆的情况,到底有没有赔偿啊?我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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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违建房被强拆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违建房。违建房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就私自建造的房屋。这种情况可能包括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违建房是被合法强拆,通常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建造者本身违反了法律规定,没有履行合法的建设程序。例如,若房子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对公共利益造成了影响,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拆,这种强拆是合法的,建造者不能获得赔偿。 不过,要是强拆过程存在违法情况,那么建造者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比如,相关部门在强拆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未进行催告、未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等,就属于违法强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建造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因违法强拆造成的合理损失,像屋内物品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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