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厂里辞退工伤员工该怎么赔偿?

我在厂里受了工伤,现在厂里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厂里应该怎么赔偿我,也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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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厂里辞退工伤员工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则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并且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如果厂里在工伤员工医疗期内辞退员工,除了要支付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外,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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