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试用期辞职会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感觉工作内容和环境不太适合我,想辞职。但我不太清楚试用期内主动辞职有没有赔偿,要是有赔偿的话,我可以争取一下;要是没有,我就直接办理离职。所以想了解下试用期辞职到底有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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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试用期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的概念。在法律层面,这里所说的赔偿一般是指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离职给予的一种金钱补偿。 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主动辞职,通常是没有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主动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你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提前三天告知公司要辞职,公司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不用给你额外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要是你在试用期,公司没按时发工资,你因此辞职,就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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