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困难裁员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所在的企业因为经营困难要进行裁员,我很担心自己会在被裁名单里。我想了解下,如果真被裁了,企业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补偿呢?我在这工作好几年了,也挺看重这笔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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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困难进行裁员时,涉及到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单来说,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 当企业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说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满六个月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员工A在企业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企业应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员工B工作了1年零7个月,企业就需支付2个月工资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高工资员工的补偿会有一定的上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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