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限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无限制正当防卫。之前听说在某些情况下反击坏人不算犯罪,是无限制正当防卫。但我不清楚到底啥情况能构成,想知道成立无限制正当防卫得满足啥条件,希望懂法律的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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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正当防卫,也被叫做特殊正当防卫,它是正当防卫中的一种特殊情形。在面临一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法律赋予了公民无限制防卫的权利,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方面,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且具有攻击性的行为。比如面对抢劫、强奸这类严重的暴力犯罪,就满足起因条件。但如果实际上并没有不法侵害,只是自己误以为有而进行防卫,这就属于假想防卫,是不符合无限制正当防卫要求的。 时间条件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例如,当一个人正在遭受持刀行凶者的攻击,这个时候他进行反击就符合时间条件。要是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比如行凶者已经被制服,再对其实施伤害,那就不属于无限制正当防卫了,可能会构成事后防卫。 主观条件是防卫人要有防卫的意图。防卫意图意味着实施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故意伤害对方。比如,有人为了报复之前和自己有矛盾的人,故意激怒对方攻击自己,然后趁机伤害对方,这种情况就没有防卫意图,不能成立无限制正当防卫。 对象条件要求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假如甲正在对乙进行抢劫,乙不能为了躲避侵害而攻击无辜的丙,只能对甲实施防卫行为。 特别条件是针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些犯罪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所以法律给予公民无限制防卫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无限制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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