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共有人除名需要多少费用?


房产证共有人除名的费用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除名的两种常见情形及涉及的法律依据。一种是通过赠与方式除名,另一种是通过买卖方式除名。这两种方式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房地产管理法规的规范范围内。 如果是赠与方式除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费通常是按照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一般在 2%左右。此外,还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 3% - 5%,具体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举例来说,如果一套房产评估价为 100 万元,赠与公证费可能就是 2 万元,契税按照 3%计算就是 3 万元。 若是采用买卖方式除名,那就和正常的房屋买卖一样,会涉及到更多的费用项目。比如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且购买时间超过 5 年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条件的,一般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 20%或者房款的 1%来征收。另外,也需要缴纳契税,首套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 1%;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 1.5%。二套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 1%;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 2%。同样以 100 万元的房产为例,如果符合缴纳增值税的条件,增值税就是 5 万元。 除了上述税费外,办理房产证除名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登记费,住宅一般每套 80 元,非住宅每套 550 元。还有可能涉及到房产评估费,评估费一般是按照房产评估价的 0.1% - 0.5%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