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犯罪导致我家亲戚受伤去世了,现在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哪些亲属能参与这个诉讼,想了解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近亲属的具体范围都包括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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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关系中的配偶,生育自己的父母,自己生育的子女,以及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这些都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畴。 当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在一些伤害案件中,受害者不幸离世,那么他的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就可以以近亲属的身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相应的物质损失,像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 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被害人无法亲自主张权利时,确保其合法的民事权益能够得到维护和保障,让其近亲属可以代为主张权利。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依据受害者或检察机关的申请,将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赔偿问题纳入同一审理范围内的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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