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契税在房屋权属抵债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我想用自己的房屋权属去抵债,但是不太清楚在契税方面有什么规定。不知道这种以房抵债的情况需不需要缴纳契税,缴纳标准是怎样的,所以来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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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在房屋权属抵债的情况下,这其实属于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一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房屋权属抵债就符合这里所说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一般来说,接受房屋抵债的一方为契税的纳税人。 对于契税的税率,《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计税依据方面,《契税法》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在房屋权属抵债时,如果没有明确的价格约定,税务机关会参照市场价格来核定计税依据。所以在房屋权属抵债过程中,接受房屋的一方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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