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宣布破产但房子还没交房会怎样?
我买了期房,现在开发商宣布破产了,可房子还没交到我手里。我特别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不知道接下来房子会怎么样,我的购房款会不会打水漂,也不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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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宣布破产而房子尚未交房时,情况相对复杂,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和权益处理。 从法律角度来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破产不能成为其不履行交房义务的合法理由,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然而,由于开发商已经破产,实际情况可能并不乐观。此时,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优先清偿,之后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然后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对于购房者而言,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那么购房者通常会被视为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因为购房者的购房款往往是其一生的积蓄,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但如果只是支付了部分购房款,情况就会更加复杂。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购房者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及时关注开发商的破产清算进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同时,可以联合其他购房者,共同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协商,争取最大程度的权益保障。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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