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合规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最高检提出的合规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到底有啥不一样。我涉及一个案子,现在在考虑这两种不起诉的情况对我有没有用,想知道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具体有什么差别,希望能有人详细解答一下。
展开


最高检合规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是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不起诉类型,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合规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犯罪案件,在依法可不捕、不诉的情况下,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这种不起诉主要针对企业犯罪,目的在于挽救企业,使其能够合规经营,重新回归市场。其适用通常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合规整改意愿和能力,并且检察机关会监督企业的合规整改过程。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专门法律条文规定合规不起诉,但它是在司法实践探索中结合相关刑事政策形成的一种处理方式。 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主要考量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重点在于犯罪情节是否轻微以及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适用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中的相关责任人员。 在法律后果方面,合规不起诉如果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规整改,检察机关一般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可以继续正常经营。而相对不起诉一旦作出,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的终止,犯罪嫌疑人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可能面临其他非刑事的处罚或处分。 总之,合规不起诉侧重于企业合规建设和社会责任,相对不起诉更侧重于犯罪情节和刑罚必要性的考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