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与征收评估有什么区别?
我家这边面临土地开发,政府说要进行征收评估,但我听说还有拆迁评估。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是评估的流程不同,还是评估的标准不同呢?想了解下它们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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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和征收评估是在不同的法律背景和程序下进行的评估活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方面。拆迁评估,通常是在拆迁活动中,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这里的拆迁更多是在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背景下,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而征收评估,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从法律依据来看,拆迁评估主要依据已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而征收评估依据的是现行有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评估主体上也存在差异。拆迁评估一般是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被拆迁人在这个过程中的参与度相对有限。征收评估则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被征收人有参与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 在评估目的方面,拆迁评估主要是为了确定拆迁补偿金额,以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征收评估是为了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评估程序上,征收评估程序更为严格和规范。征收评估有明确的流程,包括选定评估机构、实地查勘、评估结果公示等环节。相比之下,原拆迁评估程序相对不够完善。 最后是救济途径。如果对拆迁评估结果有异议,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征收评估中,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同样可以先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也能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并且如果对补偿仍有异议,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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