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间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合同事务,不太清楚居间合同和租赁合同到底有啥不同。在实际操作中,感觉两者有些地方挺像的,但又好像有本质区别。我想知道它们在法律上的具体差异,比如权利义务、适用场景等方面,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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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间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合同定义和目的来看。居间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简单来说,居间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促成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居间人起到的是牵线搭桥的作用。而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核心目的是实现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的转移。 其次,在合同主体和权利义务方面。居间合同涉及三方主体,即居间人、委托人和第三方。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并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如果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若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而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支付租金等。 最后,在合同履行和风险承担上。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只要按照约定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合同成立,就完成了主要任务,一般不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即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质量和用途;承租人则要承担妥善保管租赁物的责任,若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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