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有人建议我去做劳动调解,也有人说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不知道该选哪个。想了解下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处理方式、结果效力等方面具体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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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都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劳动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使争议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矛盾的一种方式。而劳动仲裁则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处理机构方面,劳动调解可以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来进行。劳动仲裁则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从申请条件来看,只要发生了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自愿申请劳动调解。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处理程序上,劳动调解相对灵活简便,调解组织会尽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劳动仲裁则有较为严格的程序,包括立案、审理、裁决等环节。 效力方面,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些区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法为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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