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不知道该选择劳动仲裁还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我想了解下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具体有什么区别,它们在处理流程、适用范围、处理结果等方面都有啥不一样的地方,这样我就能选一个更适合我的解决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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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是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选择的两种不同途径,它们有诸多区别。 首先是性质不同。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类似于法院的裁判。它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和规则,其目的是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劳动监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它具有行政强制性,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开展工作。 其次在处理程序上有差异。劳动仲裁通常需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最后仲裁庭作出裁决。整个过程相对较为正式和复杂。劳动监察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程序相对简便快捷。 再者适用范围不同。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比如劳动合同的解除、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纠纷。而劳动监察侧重于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只要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都可以进行查处。 最后处理结果的效力和执行方式不同。劳动仲裁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监察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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