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和流转有什么区别?


土地转让和土地流转是土地相关权益变动的两种不同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土地转让。土地转让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土地的使用者把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卖给别人。一般情况下,土地转让是一种相对彻底的权益转移,转让方在转让之后,就不再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而土地流转的概念更为宽泛。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从适用范围上看,土地转让更多适用于国有土地,尤其是城镇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转移;而土地流转主要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在操作程序方面,土地转让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签订正式的转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流转相对来说程序较为灵活,根据流转方式的不同,有的只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并备案即可。 从权益变化角度,土地转让后,原土地使用者完全失去土地使用权;而土地流转中,承包方只是将土地的经营权暂时或长期让渡出去,仍然保留着土地的承包权。 总之,土地转让和流转在概念、适用范围、操作程序以及权益变化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涉及土地相关权益变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谨慎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