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工资总额和应付职工薪酬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我想知道它们在实际应用中有啥不同,在计算、税务处理等方面会有哪些差异,希望能得到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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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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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和应付职工薪酬是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常见的两个概念,它们在含义、范围和计算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简单来说,就是发给员工的工资总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它主要侧重于统计员工实际获得的劳动报酬情况,是一个统计概念,常用于统计部门对劳动经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它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使用的一个科目,核算的范围比工资总额更广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计算上,工资总额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金额;而应付职工薪酬不仅包括实际支付的工资,还涵盖了企业为职工承担的各项福利、保险等费用。在税务处理方面,工资总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重要依据;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各项明细,有些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有些则有扣除标准限制。总之,了解两者的区别有助于企业准确进行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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