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不太清楚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在权益、待遇等方面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工资、福利、工作稳定性这些方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区别,好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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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正式员工则是通过试用期考察,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的劳动者。两者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第一,工资待遇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正式员工的工资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全额工资发放,通常会比试用期工资高。 第二,福利待遇方面。试用期员工一般只能享受部分福利待遇,如基本的社会保险等,但像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可能要在成为正式员工后才能享受。正式员工则能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完整福利待遇体系。 第三,工作稳定性方面。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果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正式员工被辞退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并且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合同期限方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正式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则有明确的期限规定。 第五,职业发展方面。试用期员工主要是接受考察和培训,可能接触到的工作内容和获得的晋升机会相对有限。正式员工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有更多机会参与重要项目和获得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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