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和撤销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文件和协议时,总是搞不清楚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有时候想把之前发出去的东西拿回来,不知道该用撤回还是撤销,也不知道这两个操作在法律上有啥不同,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法律层面,撤回和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撤回。撤回指的是在某个法律行为还未生效之前,行为人取消该行为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在事情还没正式“落地”之前,把它收回来。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而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这意味着在要约到达对方之前或者同时,发出要约的人可以把要约撤回来,使其不产生效力。 接着,我们再看看撤销。撤销是指在法律行为已经生效之后,行为人基于法定事由,使该法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也就是事情已经正式生效了,但因为一些法定的原因,要把它取消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表明当存在重大误解这种法定情况时,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 从时间节点上看,撤回发生在法律行为生效之前,而撤销发生在法律行为生效之后。从行使条件上,撤回一般只要按照规定的方式通知对方即可,而撤销通常需要有法定的事由,并且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实现。 总的来说,撤回和撤销虽然都有取消的意思,但它们的适用场景、条件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在实际生活中,正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有助于我们准确地实施法律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