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和民事仲裁有什么区别?


商事仲裁和民事仲裁确实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仲裁的概念。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从适用范围来看,商事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这些纠纷通常与商业活动相关,比如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纠纷等。而民事仲裁的范围相对更广,它不仅包括财产权益纠纷,还涉及一些人身关系纠纷之外的其他民事纠纷,例如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则对不能仲裁的范围进行了界定。 在仲裁机构方面,商事仲裁通常由专门的商事仲裁机构进行,这些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国际性,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它们在处理商业纠纷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仲裁规则相对灵活,可以更好地适应商业活动的多样性。民事仲裁的机构则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有所不同,比如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处理。 仲裁的程序上,商事仲裁的程序一般较为灵活,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规则自行约定仲裁程序的具体细节,如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地点等。这使得商事仲裁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适应商业活动的高效性要求。而民事仲裁,尤其是劳动争议仲裁,有一些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裁决的效力方面,无论是商事仲裁还是民事仲裁,仲裁裁决都具有终局性,即一旦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过,如果仲裁裁决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几种情形,包括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