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退书和离职证明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我最近工作上有点变动,公司给了我一份文件,我不太确定这是辞退书还是离职证明。我想知道辞退书和离职证明到底有啥不一样,这对我之后找工作、领失业金啥的会不会有影响,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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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辞退书和离职证明在概念、内容、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之处。 从概念上来说,辞退书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意味着用人单位主动结束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离职证明则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开具的,用于证明劳动者曾经在该单位工作过的文件,离职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可能是被辞退等其他情况。 从内容上看,辞退书通常会明确辞退的原因、辞退的日期以及涉及的相关补偿或赔偿等信息。它会详细说明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不能胜任工作,还是公司经营调整等原因导致的辞退。而离职证明一般只包含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等,通常不会涉及离职原因的具体细节,重点在于证明劳动者的工作经历。 在法律后果方面,辞退书的出具可能涉及到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而离职证明主要是用于劳动者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方便其在求职、办理社保转移、领取失业金等方面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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