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有什么区别?

我准备申请商标,听说有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是怎样的。我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在申请商标过程中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展开 view-more
  • #商标异议
  • #商标争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是商标注册过程中两个不同的程序,它们有着不同的定义、适用情况和法律依据。 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后的3个月异议期内,任何利害关系人或在先权利人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提出反对该商标注册的意见。通俗来讲,就是当一个商标快要注册成功的时候,有人觉得这个商标可能存在问题,比如和自己的商标相似等,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争议则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为违反商标法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或者是与他人在先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等情况,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他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该商标的注册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简单说,就是商标已经注册下来了,但其他人觉得这个商标注册不合法,就可以申请商标争议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总的来说,商标异议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的异议期内提出,针对的是尚未注册的商标;而商标争议是针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且有不同的提出时间限制和适用情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