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再次分割会怎么判?
我之前离过婚,当时对房产没做详细分割,现在想重新处理。想了解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房产的再次分割。是平均分配,还是会考虑一些其他因素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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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判决需依据多种情况来判定。首先,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在离婚房产再次分割时,这部分财产依法不被分割,仍归原所有者。 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首先可以协商确定如何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存在隐藏、变卖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那么法院在对财产进行分割时可能会让该方分得较少甚至完全不分得夫妻共有财产。同时,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如果是对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房屋重新分割,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即产生效力。此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想要重新对于已经处理的房屋进行分割,可以重新书写财产协议,写清目前房屋归谁所有即可。要是对离婚协议未涉及的房屋进行分割,且房屋系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双方若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也是通过书写财产协议的方式进行,写清房屋归谁所有。若都无法达成一致,就只能起诉至法院解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就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充分考虑对子女成长有利、保障女方生活以及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让他们在财产分配上能得到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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