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的房屋在拆迁时怎么分配?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当时离婚协议没把房子分配的事说清楚。现在这房子要拆迁,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已离婚的情况,这拆迁该咋分配,是按什么标准来的,我能拿到多少份额,心里一直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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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已离婚房屋拆迁分配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这些概念对于确定拆迁分配有着重要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那么拆迁补偿也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分配。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拆迁补偿通常归该方所有。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等投入,使其价值有所增加,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另外,在一些地方的拆迁政策中,可能会考虑到户籍等因素。如果离婚后一方的户籍仍然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并且符合当地拆迁政策中关于安置人口的规定,那么该方可能会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屋本身的产权归属明确,也不能忽视拆迁政策对分配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保持理性和冷静,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拆迁分配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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