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看病需要个人先付钱吗?
我受了工伤,现在要去看病,但不知道是自己先垫付费用,还是有其他的支付方式。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规定,担心自己处理不当会影响后续的赔偿,所以想问问工伤看病到底要不要个人先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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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看病是否需要个人先付钱这个问题上,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已经认定为工伤且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个人先付钱。一般是由医疗机构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进行结算。例如,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治疗过程中,只要是符合规定的费用,就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职工无需先行垫付。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种时候,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费用,职工可能就需要先自己垫付看病的费用。之后,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偿还自己垫付的费用。 另外,在工伤认定之前,看病费用的支付也比较复杂。在认定结果出来之前,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职工先自行垫付费用,等工伤认定完成后,再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报销。也有部分用人单位会主动承担职工在这期间的看病费用。所以,遇到工伤看病费用支付的问题,职工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单位的处理方式,同时可以向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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