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医药费应该由谁先垫付?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面临医药费的问题,不知道这笔费用该由谁先垫付。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是我自己先出钱,还是单位来垫付,很担心后续报销等问题,想了解一下到底该谁先承担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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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事件中,医药费的垫付问题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说在不同情况下,工伤医药费由谁先垫付。 一般而言,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及时救治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有责任先行垫付工伤职工的医药费。这是因为职工是在为单位工作时受伤,单位对职工负有保障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及时救治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而垫付医药费是保障及时救治的重要环节。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内的费用,最终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的。不过在前期,用人单位还是应该先垫付医药费,之后再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然而,现实中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不愿意垫付医药费的情况。这时,工伤职工也不用过于担心。职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先垫付医药费。并且,在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依然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的工伤费用,职工垫付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此外,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医疗机构也会对工伤职工进行救治,不会因为费用问题而延误治疗。但这并不意味着费用就不用支付了,后续还是要按照上述规则来确定最终的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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