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还需要发工资吗?
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公司最近准备注销。但是我还有几个月工资没拿到,我想知道公司注销之后,还会不会给我发工资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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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后是否还需要发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劳动者获取工资的权利。 在公司正常注销流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这意味着,公司在注销前必须先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无果,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公司已经注销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公司股东存在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等情形,员工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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