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将超额绩效算入公积金吗?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最近单位有超额绩效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超额绩效会不会算进公积金里。因为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对我之后的贷款额度等有影响,所以很想了解一下,这超额绩效到底会不会算进公积金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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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事业单位是否将超额绩效算入公积金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概念。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计算职工每月应缴存公积金数额的基础数值。一般来说,它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里的“工资”是有明确范围的。根据相关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超额绩效通常属于奖金的范畴,所以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它是应该被算入工资总额的。也就是说,在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时,超额绩效理论上是要算进去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事业单位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将超额绩效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中。这可能是因为对政策的理解不一致,或者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等情况。 如果你发现单位没有将超额绩效算入公积金缴存基数,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和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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