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的员工是否享受社保?
我在一个社会团体工作,一直勤勤恳恳,但单位没给我提社保的事儿。我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在社会团体工作的员工,从法律上来说到底能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懂的人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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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团体的员工是享受社保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人单位,就包含了社会团体。该法第五十七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会团体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员工缴纳社保。如果社会团体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享受社保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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