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转正辞职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我还在试用期,没有转正,现在想辞职。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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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未转正的员工提出辞职是否需要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未转正”通常指员工处于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要辞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离职流程,是不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的。这里的提前三天通知是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可能需要赔偿。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转正员工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了实际损失,像影响了项目进度、额外支出了招聘新人的费用等,那么员工就可能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如果员工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违反了这些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般正常的试用期辞职无需赔偿,但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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