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前需要找人吗?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听说拆迁评估挺重要的,会影响到最后的补偿。现在还没开始评估,我就在想需不需要在评估前找找人,打点一下,让评估结果能好点。但又怕这么做不合法,不知道该咋办,所以想问问拆迁评估前到底要不要找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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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评估前找人这种行为,从法律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是既不可取也不必要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评估的相关概念。拆迁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等进行评定估算,以此为拆迁补偿提供参考依据。专业的评估机构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这就明确了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且禁止了他人对评估工作的非法干预。 如果在拆迁评估前找人去干预评估结果,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方面,对于评估机构而言,如果其违背公正原则按照他人意愿给出不真实的评估结果,将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会被吊销资质证书。另一方面,对于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估结果的人,如果其行为构成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被拆迁人不需要通过找人这种不正当方式来干预评估。被拆迁人自身享有合法的权利,比如有权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依靠合法途径来保障自己在拆迁评估中的权益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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