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探视权是否在10岁时终止?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现在还没到10岁,我一直享有探视权。但最近听说子女探视权到10岁就会终止,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真的。我很担心以后不能正常探望孩子,想了解清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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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探视权在10岁时并不会终止。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一项权利,旨在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同时也是为了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该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也就是说,只有在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依法中止探望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探视权就此终止,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应当恢复。例如,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造成威胁,法院可能会中止其探视权,待其疾病治愈,不再对子女健康构成威胁时,探视权就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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