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书?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不清楚自己和公司之间需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书。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我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签或者不用签,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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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书,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人的概念。公司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而通常我们说的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 当公司法人作为公司的股东,仅仅是基于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不参与公司日常的经营劳动时,这种情况下公司法人和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为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而存在的,没有劳动关系自然无需签订。例如,有些公司法人只是投资了公司,并不在公司坐班工作,不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也不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那就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公司法人同时也是公司的员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并且从公司领取劳动报酬,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人与公司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此时公司法人就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身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之,判断公司法人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关键在于公司法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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