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暂住证吗?
我和爱人打算离婚,我们在外地工作,户口不在本地。听说离婚可能得要暂住证,不太清楚是不是真的。想问下,在这种外地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到底需不需要暂住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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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暂住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是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暂住证的,因为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和暂住证没有关系。 其次,诉讼离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外地诉讼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被告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暂住证就是证明经常居住地的一种常见材料。如果没有暂住证,有居委会证明、租房合同等其他能证明被告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材料,也是可以的。所以,诉讼离婚时,暂住证可能是需要的,但不是绝对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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