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是否负责公积金相关事宜?
我在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交公积金。我听说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解决问题,可又不确定他们管不管公积金这事儿。所以想问问,劳动监察大队到底负不负责公积金相关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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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的是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监察工作,一般并不负责公积金相关事宜。劳动监察大队,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一个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职责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这些职责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劳动用工方面。而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它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监督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如果遇到公积金方面的问题,应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和反映,由他们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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