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形式过户是否需要真的付钱?

我想把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家人,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真的付钱。我担心不付钱会有法律风险,但又觉得是家人之间的事情,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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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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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买卖形式进行过户时,是否需要真的付钱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买卖过户本质上是一种基于买卖合同的产权转移行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法律规定来讲,如果双方签订了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价款及支付方式等内容,那么按照合同约定,买受人是需要支付相应价款的。如果不支付,就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可能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很多亲属之间以买卖形式过户但不实际支付款项的情况。比如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过户等。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支付款项的真实意思,仅仅是为了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真实意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例如,如果日后其中一方反悔,要求按照买卖合同支付价款,那么没有支付的一方可能会陷入法律纠纷。另外,税务部门在征收税费时,是以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基础的,如果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过大,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所以,以买卖形式过户是否需要真的付钱,关键在于双方的真实意思以及合同的约定。在操作过程中,建议双方签订明确的协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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