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买卖形式过户但实际没有出资购买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有套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别人了,可对方实际没出资购买。我有点担心这样会有啥问题,比如产权归属会不会有争议,后续会不会有法律纠纷之类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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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以买卖形式过户但实际没有出资购买这种情况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屋买卖过户通常是一种基于合同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中,双方签订合同后,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然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完成所有权的转移。 当出现以买卖形式过户但实际没有出资购买的情况时,其法律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如果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时间,但买受人未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那么这就构成了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支付购房款,并可以主张因买受人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利息损失等。 如果这种过户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屋以买卖形式过户给他人,实际未出资购买,债权人发现后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该过户行为无效,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另外,从物权角度来看,虽然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但如果存在上述合同无效等情形,出卖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过户登记,恢复房屋的产权状态。因为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登记就绝对不可撤销,如果存在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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