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带走公司财产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离职时一时糊涂带走了一些公司财产。现在公司发现了,要求我赔偿。我不太清楚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是按财产的原价,还是考虑折旧等因素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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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辞职时带走公司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侵害公司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公司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具体到赔偿方式,首先是返还财产。如果员工带走的公司财产还存在且能够返还,那么员工有义务将财产原样返还给公司。比如带走的设备、文件资料等,要完整归还。这是最直接的一种处理方式,目的是让公司恢复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 若财产已经被损坏、丢失或者无法返还,那就需要进行折价赔偿。折价赔偿时,要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市场价格指的是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相同或者类似财产的价值。举个例子,如果带走的是一台电脑,就要参考当时同型号、同配置电脑在二手市场的价格。要是市场价格难以确定,也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比如根据专业机构的评估价格来确定赔偿金额。 此外,如果因为员工带走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了其他间接损失,比如耽误了项目进度导致的经济损失,员工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些间接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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