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是否还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听说公司经营困难要申请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企业申请破产后,还会不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我们员工的赔偿金呢?毕竟这关系到我之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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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后,仍然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员工赔偿金”的法律概念。当企业出现破产等法定情形时,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员工在企业出现变故时的基本权益而设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就是说,员工的赔偿金是在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比较靠前的,受到法律的优先保障。 所以,企业申请破产并不意味着不用支付员工赔偿金,员工的这部分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企业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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