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凭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操作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登录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在线平台,或者前往所在地的政务服务大厅食品经营许可办理窗口,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在填写时,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括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场所信息、经营项目等内容。同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接着是受理环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那么就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之后进入审查阶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会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核查人员会制作现场核查笔录,记录核查情况。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经营场所和经营类别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最后是决定与发证阶段。经过审查,如果申请人的条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许可条件,会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