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食品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是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食品许可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申请,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生产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等条件。 在申请流程上,通常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资料。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备案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主要是为了方便监管部门掌握食品经营情况,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如果违反食品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