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流程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听说是算工伤的。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工伤骨折赔付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我需要先做什么,再做什么,每一步都有啥要求,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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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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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伤骨折赔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受伤性质属于工伤的法定程序。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 最后是申请赔付。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付。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依据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中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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