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交个税是按照房产总价吗?
我有一套房子要赠予别人,听说赠予房产要交个税。我不太清楚这个个税的计算方式,是直接按照房产的总价来交,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希望能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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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赠予房产涉及到的个税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予房产的相关法律概念。赠予房产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他人的行为。而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如果不符合上述不征税情形,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也就是说,一般不是直接按照房产总价来交个税的。当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时,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赠予房产交个税通常不是简单地按照房产总价来计算,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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