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总额是贷方还是借方呢?
我在做财务账目时,对应发工资总额在账目中到底记在贷方还是借方不太清楚。我知道借贷记账法有一定规则,但应发工资总额这一项比较特殊,涉及到员工薪酬和企业成本等多方面,我想弄明白它准确的记账方向,以便正确记录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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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记账里,要理解应发工资总额记在贷方还是借方,得先清楚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规则以及“应付职工薪酬”这个会计科目的性质。 借贷记账法是一种常用的记账方法,“借”和“贷”只是记账符号,有其特定的记账规则:资产类、成本类和费用类账户,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收入类账户,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它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发工资总额代表企业应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数额,这意味着企业对员工产生了一项负债。当企业计算出应发工资总额时,表明“应付职工薪酬”这项负债增加了。按照负债类账户增加记贷方的规则,应发工资总额应该记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贷方。 比如,企业在月底计算出本月应发给员工的工资总额是10万元,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10万;贷:应付职工薪酬 10万。这里,“应付职工薪酬”在贷方,反映了企业负债的增加。 当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时,“应付职工薪酬”这项负债减少,此时应记在借方。假设企业通过银行转账发放了这10万元工资,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10万;贷:银行存款 10万。 综上所述,应发工资总额在会计记账时记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贷方。这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账务处理,符合借贷记账法的原理和负债类科目的记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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