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是借方还是贷方呢?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账目时,对应发工资的记账方向搞不清楚。不知道应发工资在会计分录里到底该记在借方还是贷方,这让我很苦恼,怕记错账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所以想了解下应发工资的借贷方向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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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记账中,要理解应发工资是借方还是贷方,我们需要先明白几个关键的会计概念。应发工资实际上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负债,因为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而在会计记账规则里,有“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等式,并且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原则。 从会计科目属性来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属于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的记账规则是: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当企业计算出应发给员工的工资时,意味着企业对员工的负债增加了。所以,在账务处理上,要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例如,企业在月末核算出本月应发给员工的工资总额为10万元,此时会计分录就是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万元。这一步是确认企业的工资费用和对员工的负债。 当企业实际发放工资时,也就是清偿了对员工的负债,负债减少了。所以,这时要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比如企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了上述10万元工资,会计分录就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万元。这一步体现了企业负债的减少和资产(银行存款)的减少。 相关的会计法规依据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对企业的各项会计处理都做出了详细的规范,其中关于职工薪酬的核算明确规定了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增加和减少。综上所述,应发工资在确认时记贷方,发放时记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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