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杭州,辞退补偿标准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辞退分为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这两种主要类型。 合法辞退中,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过错情形是有明确界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这些过错行为。 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例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假如劳动者工作了两年,正常经济补偿是两个月工资,违法辞退的话就要支付四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此外,在计算补偿或赔偿时,工资基数、工作年限等都有明确的计算方式和规定,同时也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高薪劳动者的补偿可能会有上限限制等。总之,劳动者遇到被辞退的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