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否有资格进行工伤认定?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医院治疗的时候就在想,医院能不能直接给我做工伤认定呢?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流程,也不知道医院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权限,想了解一下医院到底有没有资格进行工伤认定。
展开


在我国,医院并没有资格进行工伤认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能不能算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医院的主要职责是对受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出具相关的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件。医院可以诊断职工的受伤情况、病情程度等,但这些只是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提供的一部分材料,并非是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一项具有行政性质的工作,需要由专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程序,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断和认定,所以医院没有资格进行工伤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